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研室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本次活动由评估处、教务处、人事处、工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勤处等单位共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
主 任:武忠远
副主任:付 峰 王文东
成 员:齐广才 白泽生 刘小淼
杨建军 赵 贞 党子奇
2.“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审委员会(评委会)
主 任:武忠远
文科组组长:党子奇,成员7—9人
理科组组长:付 峰,成员7—9人
医学组组长:王文东,成员7—9人
文科组、理科组学生评委由评估处从各教学单位抽调。医学组听课学生由医学院根据比赛地点实际情况抽调学生评委。
3.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讲课比赛评审小组,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成员由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专家组成。
二、参赛对象
(一)凡在本学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中的讲师、助教均可报名参赛(年龄45周岁以下)。
(二)积极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
(三)参加过讲课比赛的教师无论获奖与否,均可再次参赛。再次参赛的课程原则上应与上次不同。
三、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分为教学单位预赛和学校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预赛由教学单位组织进行,比赛结束后将《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教学单位预赛成绩一览表》(附件2)报送至评估处办公室。
2.比赛分为文科组、理科组、医学组(包括医学院、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三个组别。
3.学校决赛由教学经验介绍和现场讲课两个环节组成。
教学经验介绍时间为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从教以来在课堂教学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供广大教师借鉴和学习。
现场讲课时间为25分钟,所讲内容须是本人所承担教学课程中的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自选。
4.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以现场决赛为最终成绩,现场决赛成绩由专家评委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占80%)和学生评委得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占20%)组成。
5.比赛地点在学校录播室进行,比赛时间为:文科组5月19日,理科组5月20日。
医学组由医学院协调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确定比赛时间及地点。
6.文科组、理科组参赛教师自行组织听课学生,由于录播室容纳人数有限,听课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5人。
7. 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10在图书馆4楼录播室进行抽签,同时提交10份纸质教案及讲课PPT,并熟悉讲课比赛环境。
五、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预赛:3月23日—5月13日。凡未组织预赛的单位,不能推荐教师直接参加校级决赛。各教学单位于5月14日前将“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教学单位预赛成绩一览表”(附件2)报送评估处办公室。医学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决赛:5月19—20日。决赛分文科组、理科组进行,各参赛选手提前做好讲课比赛准备工作,推荐单位应全力支持,提供条件保障。医学组决赛另行组织。
3.成绩公示:5月21日—23日。公示比赛结果,征求意见。6月1日前报学校审定。
4.宣传表彰阶段:9月5日—9月10日。
六、奖项设置
每个分组设个人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5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各1个。
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为: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优秀组织奖2000元/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1.延安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2.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教学单位预赛成绩一览表
3.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
4.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规则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